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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3-03-18 23: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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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提案1-4、议案6-9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5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火狐电竞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 件一。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本单位作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共持有其__________股股票,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受托人有权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并代为在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上签字。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3 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0.09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553.22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93.3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08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结算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火狐电竞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含超募资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募集资金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规定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结算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不影响投资项目正常运作,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号)同意注册,火狐电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0.09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553.22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93.3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08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91,截至2022年_2月_18日,专户余额为133,595,7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中药现代化提取车间建设项目、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原料药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赵琼琳、黄蕾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_10_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线、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箱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99,截至 2022 年2月18日,专户余额为173,197,995.22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_、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超募资金、发行费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赵琼琳、黄蕾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线、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甲方已在乙方下属分支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亚泰大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00125,截至2022年2月18日,专户余额为10576.38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综合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赵琼琳、黄蕾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

  5、乙方按月(每月2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线、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5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雨霖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5 名,其中监事高叔轩、潘贤平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9: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吉林省磐石经济开发区西点大街77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5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丁世国、王保忠、刘彦斌,独立董事张士宇、杨雪、苏冰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登记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0.09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8,080.3943万元,总股本增至 8,080.3943万股,公司登记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公司类型等的变更情况,对《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具体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登记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银姬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上述聘任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银姬,女,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产品开发部、注册部。2017年5月起任职于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张银姬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可以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经核实,张银姬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张银姬女士现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使公司资金效益最大化,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计划于2022年3月29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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